2023-03-23 03:39:50 | 帮帮网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0年招生政策
近年来,北航实施了大类招生改革,让学生在后续学习的过程中逐步确定适合自己的具体专业。大类招生、大类培养给予学生充分了解大学、了解专业的时间,避免了高考时填报志愿的纠结和盲目性。实现了以兴趣为导向自主选择专业,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的内在动力。也更加符合当前学科交叉、专业界限淡化的高等教育改革趋势和世界一流大学本科人才培养的理念。
北航的大类招生改革,是将原来31个专业学院的70多个专业方向,依据北航自身发展特点和各专业方向之间的关联情况,整合成为航空航天、信息、理科和文科四个大类和四个示范学院试验班。
1个新学院+1个新专业
2020年,北航在信息类招生中新增人工智能研究院,设立本科招生专业:人工智能。将在人工智能基础理论研究、共性关键技术与核心算法研究、人工智能拔尖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工作。
在航空航天类的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中新增一个本科招生专业:智能制造工程。智能制造工程专业是面对“中国制造2025”发展新趋势,为了实现我国从“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的转变,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端制造业而设立的,培养智能制造领域的专门人才。
4大类招生专业
工科分为两个大类,航空航天大类,招生专业名称为工科试验班类(航空航天类);信息大类,招生专业名称为工科试验班类(信息类)。
理科招生专业名称为理科试验班类。
人文社科招生专业名称为社会科学试验班。
考生在录取后,先统一到北航学院学习。
北航学院专为大类招生、大类培养改革而成立,负责一年级学生的培养和管理。在北航学院学习的新生,经过第一年的大类培养之后,在充分尊重学生个人志愿和学习兴趣的基础上,在导师的专业指导下,学生选择专业学院继续学习。在二年级结束时,才在专业学院内选择自己心仪的专业。
此外,在北航就读一年半以后,学生可以提出转专业,且转专业不限次数,每个学期都可以申请转专业。
加上之前的几次选择机会,在北航你有至少四次选择专业的机会!
四个试点示范学院
高等理工学院、医工交叉试验班、国际通用工程学院、中法工程师学院,考生在录取后,直接进入四个示范学院学习。这四个学院属于小班精英培养。
大类招生0调剂 100%满足志愿
2020年北航继续实行专业零调剂,如果考生报满志愿,可以100%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
人才培养
北航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培养“理想高远、学识一流、胸怀寰宇、致真唯实”的领军领导人才为目标,着力打造一流本科教育。
一个“为本”
北航坚持以学生为本,也就是"一切为了学生”。加大对本科人才培养的投入,扩大学生专业自主选择权,实行导师制、完全学分制、注重学生的个性化发展等。
三个“转变”
着力从拓展规模向提高质量转变;从培养常规型人才向培养创新型人才转变;从培养知识型、专业型人才向培养领军领导人才转变。
一流本科教育体系
为实现培养领军领导人才的目标,实施大类培养,同时注重国际化教育,保证学生的就业情况。
大类培养
北航学院实行书院制,下设六大书院,以“厚基础、强能力,重素质、拓思维”为目标,系统性构建大类培养方案,设立了十个大类的核心课程群,培养的重点是厚基础,着力培养强能力、创新性思维人才,系统性构建大类培养方案,着力推进教学与学习融为一体的建设。
国际化教育
高度重视本科生的国际化培养,着力构建“Global Campus”,大力实施“远航计划”,与世界多所著名高校建立学生交换、双学位联合培养项目,具有海外经历的本科生占比达49.6%,位居国内高校前列。国际化培养有效拓宽学生的全球视野并提升其国际竞争力。
就业情况
北航毕业生的就业情况可以概括为“三高一多”,即就业率高、升学率高、薪酬待遇高、主流行业多。2019年,本研总体就业率为97.08%;本科生总体升学率达73.24%,位居全国高校第四;2019届毕业生平均起薪为18.13万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北京师范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北京师范大学,设有两个校区。北京师范大学(北京校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唐家湾金凤路18号。
第三条 学校办学类型为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大学,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A类高校。
第四条 学校办学格局为“一体两翼”,北京师范大学(北京校区)的本科院校招生代码为10027,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的本科院校招生代码为19027,考生填报志愿时分别填报,分别录取。所有毕业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北京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注明培养校区;符合北京师范大学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 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六条 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北京师范大学组建由校领导、学院相关负责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构成的招生委员会,承担学校招生工作的决策咨询和民主监督等职责。
第八条 北京师范大学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审议学校招生章程、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九条 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宣传组,负责学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宣传、咨询、报考等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十条 北京师范大学根据学校人才培养、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布局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确定分省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学校将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十一条 北京师范大学根据本校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和调档分数线。根据教育部规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1. 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认的政策加分)调档。
2. 江苏省考生(含自主招生和高水平艺术团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A、B+。浙江、上海考生高中学业水平选考科目符合报考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3. 遵循分数优先原则,依据进档考生的高考实考分和专业志愿安排考生专业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可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
4. 对于进档考生,在高考实考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瀚德实验班依次比较外语、语文、文综(理综)、数学,其余各专业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综、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综、外语。在江苏,高考实考分(含必测科目奖励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比较选考科目等级,再按上述顺次比较相关科目成绩。浙江、上海的排序规则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执行。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在同排位考生录取专业时参考。
5. 英语专业要求参加全国统考的外语语种为英语,且英语口试合格。国际经济与贸易(瀚德实验班)和法学(瀚德实验班)专业对英语要求较高,提醒考生谨慎报考。
6. 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7. 体育教育专业:只招收理科生(文理不分的省份除外,浙江、上海不限选考科目)。在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份同科类普通本科一批录取控制线(合并一、二本招生的省份及上海市为自主招生参考线,浙江为一段线)80%,体育专业考试成绩不低于80分(100分制)的条件下,按照进档考生的体育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另,对于国家专项计划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体育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份体育类本科录取控制线,并按照进档考生的体育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8. 美术学(含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专业:在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份同科类普通本科一批录取控制线(合并一、二本招生的省份及上海市为自主招生参考线,浙江为一段线)90%的条件下,按照进档考生的美术学(含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专业对应省级统考成绩择优录取。
9. 获得我校外语类保送生、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艺术类专业(除美术学)、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专业和高校专项计划入围资格考生的录取,依据教育部相关政策、我校2019年有关招生简章(办法)和签订的协议执行。
10. 为选拔职业信念坚定、乐教适教的优秀新生接受师范生公费教育,北京校区2019年继续在个别省份(云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黑龙江省、河南省等)实施“公费师范生入校选拔”试点:入学一个月内,经新生个人自愿申请相关专业,学校专家组考核合格,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即可转为公费师范生,其余新生作为非师范生在原录取专业学习。
11. 体检标准按我校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制定的《北京师范大学2019年招生体检实施细则》执行。
12. 学制4年,学费:艺术类专业8000-10000元/学年;外语类专业6000元/学年;其他专业4800-5400元/学年。联系电话:010-58807962;监督电话:010-58807862。网址:www.bnu.edu.cn。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北京师范大学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设立入学“绿色通道”,不让任何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在学期间,学生可以通过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多种形式,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四条 如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根据相关政策作相应修订。
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新增1学院1专业,大类培养,零调剂,最全招生政策看这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0年招生政策近年来,北航实施了大类招生改革,让学生在后续学习的过程中逐步确定适合自己的具体专业。大类招生、大类培养给予学生充分了解大学、了解专业的时间,避免了高考时填报志愿的纠结和盲目性。实现了以兴趣为导向自主选择专业,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的内在动力。也更加符合当前学科交叉、专业界限淡化的高等教育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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