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08 20:06:19 | 帮帮网
鉴于我省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为确保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健康,经研究并报教育部同意,原定于4月16日-17日举行的2022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至下半年10月举行,具体开考安排请关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后续公告,参加延期考试的考生须重新报考、缴费。
考生参加原定上半年考试已经缴纳的理论课报考费将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无需提出申请。由于考生数量较多,退费处理预计于6月底前完成。
因考试延期给广大考生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四川省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22-25日举行。鉴于当前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维护考生权益,经研究定于考后开展针对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被隔离或限制出行而无法参加考试考生的退费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仅受理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被隔离或限制出行而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的退费申请。
二、申请时间及方式
(一)时间要求
2022年10月31日9:00至11月2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二)方式要求
申请退费的考生须向参考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邮箱(见附件1)提交清晰完整的电子退费申请材料,邮件及附件均命名为“自考退费-准考证号-姓名-手机号”,如“自考退费-010101010101-李三-13912345678”。申请材料如下:
1.《四川省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退费申请表》(见附件2)。
2.其他证明材料。考生须提供本人行程卡截图、至少1项可证明本人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被隔离或限制出行的相关材料(如所在社区张贴的通知公告、当地疫情防控部门的相关通知、疾控中心或社区(村)或街道(乡镇)出具的含有考生身份信息的隔离证明、参考地疫情防控通知或公告等)。
三、其他
1.考生务必准确填写退费申请表,并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如因信息错误等个人原因造成无法退费的,由本人承担。
2.退费申请审核通过的考生,考试费将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请考生耐心等待。
附件:1.四川省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咨询电话及邮箱查询网址
2.四川省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退费申请表
2021年上半年河北省自学考试申请毕业公告 我省2021年上半年考生申请毕业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此项工作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情况下平稳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申请毕业流程及办理时间节点1.已注册考生直接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自考信息系统”,http://zk.hebeea.edu.cn)点击“申
关于恢复河北省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工作公告 鉴于我省疫情防控形势趋于平稳,我省将恢复2022年下半年考生申请毕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已注册考生直接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自考信息系统”,http://zk.hebeea.edu.cn)点击“申请毕业入口”申请。未注册考生登录“自考信息系
四川省关于受理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和考籍更改申请的通告 我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和考籍更改工作即将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课程免试课程免试是指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规则(附件1),用考生已考试合格的课程,免试需要考试的自学考试相关课程。(一)申请时间2023年3月13日至17日
关于受理四川省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因疫情防控退费申请的通告 四川省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22-25日举行。鉴于当前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维护考生权益,经研究定于考后开展针对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被隔离或限制出行而无法参加考试考生的退费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告如下:一、受理范围仅受理因新冠肺炎疫情防
江苏省2024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通告考什么内容? 江苏省2024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通告考什么内容?公告暂未公布,参考江苏省2023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通告:江苏省2023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日9:00—12月5日17:00,考试时间:2023年1月7日-8日
关于受理四川省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因疫情防控退费申请的通告 四川省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22-25日举行。鉴于当前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维护考生权益,经研究定于考后开展针对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被隔离或限制出行而无法参加考试考生的退费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告如下:一、受理范围仅受理因新冠肺炎疫情防
吉林省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考生办理转考的通知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和要求,上半年我省自学考试转考具体要求如下:一、考生转出(一)省际间转考考生到我省报名所在教育考试机构办理转出手续,再到转入省办理转入手续,吉林省教育考试院通过全国“转考平台”递送和接收转考电子档案,办理程序如下:1.申请办理时间2023年3月1日至3月6日,因故未及时申请,须下半年再申请办理,履行转考程序。
关于做好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和报考工作的通知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2023年上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2023年4月15至16日进行。现就报名和报考工作通知如下:一、报名和报考条件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宗教信仰、财产状况及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报考本科考试的考生,在申请本科毕业时,须具有国民教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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