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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开放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的公告 调整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公告

2023-05-08 05:28:12 | 帮帮网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开放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的公告

为做好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转考工作,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的安排和部署,我院定于2月10日至3月1日开放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时间和方式

(一)考籍转出。

1.网上提出申请。
考籍转出必须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申请时间为2月10日9:00至15日24:00,逾期不予受理。
考生可通过三种途径进行申请:登录 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 (网址:https://www.gxeea.cn/lstd/zk/index.htm,下同)进入 转考管理 省内转省外 页面,按照网上提示步骤提交申请;登录 广西数字一体化平台 网页端(网址:http://zwfw.gxzf.gov.cn/),进入 个人服务-部门服务-自治区教育厅-对自考合格课程跨省转移的确认(省内转省外)-在线办理 页面提交申请;下载 广西自考 手机APP进行考籍转出申请,目前 广西自考 手机APP仅支持安卓用户使用,请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使用。

2.进行网上确认。
考生转出申请经我院初审合格的,需由其本人对转出电子档案信息进行确认。
请考生于2月22日至28日登录 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 查询初审结果并进行网上确认,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3.考籍数据交换。
转出申请经终审通过后,由我院将考生考籍电子档案提交至国家 转考平台 进行考籍转出。

4.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考籍档案不得转出:

(1)考生处于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的;

(2)已取得某个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只能在我区办理毕业手续的,或者在我区已取得某个专业的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的;

(3)使用沟通成绩、专本衔接合成成绩、网络助学合成成绩课程的;

(4)属于通过免考申请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

(5)尚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其所对应的实践性环节课程合格成绩;

(6)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合格成绩;

(7)考籍转入我区未满一年的;

5.考生在我区的考籍转出手续办理完成后,应及时联系转入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办理转入手续。

(二)考籍转入。

1.接收转出地数据。
考籍转入先由我院通过国家 转考平台 接收转出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提交的考籍电子档案,接收时间为3月1日至15日,审定后的合格档案录入考生在我区的自学考试考籍电子档案中,不合格档案退回至转出省份。

2.考生进行网上确认。
经我院工作人员审定合格的档案,需由考生本人于3月10日至16日登录 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 进行网上确认,逾期视为放弃转入。

3.转入条件。
考生须参加过我区自学考试统考,并至少取得一门课程合格成绩,方可办理考籍转入手续。

二、转考结果公布

(一)考籍转出:考生可于3月10日后登录 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 ,在 转考管理 中查询转出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结果,并及时与转入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联系确认。

(二)考籍转入:考生可于3月22日后登录 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 ,在 转考管理 中查询确认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转入结果。

三、其他事项

(一)考生可通过使用安卓手机浏览器扫一扫功能,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广西自考 手机APP安装包。

(二)如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对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转考时间有调整,我院将及时发布相应调整公告,请考生密切留意。

(三)自学考试转考申请咨询电话:0771-5337817,0771-5338209,0771-5337456。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3年2月2日帮帮网

调整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为保障广大考生及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调整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2年4月考试的报名时间,由原来的3月1日至5日调整为3月7日至11日。自学考试2022年上半年网上申请办理转考、免考及实践环节考核的时间不变,仍为3月1日至5日。

  感谢各位考生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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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开放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的公告为做好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转考工作,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的安排和部署,我院定于2月10日至3月1日开放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办理时间和方式(一)考籍转出。1.网上提出申请。考籍转出必须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申请时间为2月10日9:00至15日24:00,逾期不予

2023-05-01 13:32:46
关于做好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和报考工作的通知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开放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的公告
关于做好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和报考工作的通知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开放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的公告

关于做好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和报考工作的通知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2023年上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2023年4月15至16日进行。现就报名和报考工作通知如下:一、报名和报考条件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宗教信仰、财产状况及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报考本科考试的考生,在申请本科毕业时,须具有国民教育系

2023-05-01 13:11:39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开放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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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开放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的公告为做好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转考工作,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的安排和部署,我院定于2月10日至3月1日开放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办理时间和方式(一)考籍转出。1.网上提出申请。考籍转出必须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申请时间为2月10日9:00至15日24:00,逾期不予

2023-05-03 08:51:03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开放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的公告 新疆自治区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退费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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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3 05:57:30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开放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的公告 吉林省关于推迟举行2022年4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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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08 05:24:34
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上传电子版照片的标准和要求 调整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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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上传电子版照片的标准和要求 1.上传图像应使用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的数字化图像文件,禁止对图像进行镜像、旋转、P图等变换操作。2.人物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嘴唇自然闭合。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眼镜,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

2023-05-03 21:27:22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开放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的公告 陕西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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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06 00:19:10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开放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的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上传电子版照片的标准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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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05 05:4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