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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考生办理转考的通知 江苏省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通告

2023-05-05 01:56:50 | 帮帮网

吉林省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考生办理转考的通知

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和要求,上半年我省自学考试转考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生转出   (一)省际间转考考生到我省报名所在教育考试机构办理转出手续,再到转入省办理转入手续,吉林省教育考试院通过全国“转考平台”递送和接收转考电子档案,办理程序如下:   1.申请办理时间2023年3月1日至3月6日,因故未及时申请,须下半年再申请办理,履行转考程序。
  2.在籍考生离开我省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我省准考证和转入地准考证,在规定日期内,到考生考籍所在报名的教育考试机构现场申请确认。
转出申请由考生本人提出,进行现场申请,并在教育考试机构出具的《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3.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原考试的课程、合格成绩及相关规定,生成转出电子档案上传至全国“转考平台”。
  4.转入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在全国“转考平台”接收转入考生电子档案。
  5.转入考生电子档案经转入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审核无误后,转考考生按要求到转入地省级(或者经省级教育考试机构授权的地级教育考试机构)办理转入手续。
  6.转入手续办理完成后,转入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将转入办理结果上传全国“转考平台”,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据此对转出考生电子档案的在籍状态进行变更,转考完成。
  (二)转出要求   1.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2.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期间和延期毕业期间,考试成绩不得转出。
  3.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我省报名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4.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5.考生办理转入时间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6.考生转出的课程与国家现行计划不一致的,不得转出。
  7.考生只可以转考一次,确定转出后吉林省将不再接待该考生在我省继续报名参加考试,考生电子考籍档案将封存。
  二、考生转入   (一)转入流程   1.2016年以前通过机要方式转入我省的并且在《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网》查到转入信息的考生,须在自学考试报名期间(3月1日至10日)到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办理落籍手续(联系电话0431-84658705)。
  2.在3月上旬通过全国“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考生须在3月21日至25日到我省考生考籍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办理转入手续。
对转入电子档案信息及办理结果进行现场确认,并在教育考试机构出具的《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上签字,完成转入手续。
未在规定时间办理转入手续的考生,我省将电子档案退回转出省。
  (二)转入要求   1.转入的电子档案必须符合我省自学考试考籍管理规定;转入电子档案信息以转出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通过全国“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其他形式我省不予以承认。
  2.转入考生应当按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
转入考生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替换关系,按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3.转考考生应当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课程、本科不少于4门课程的合格成绩,方可申办毕业手续。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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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通告

  江苏省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16日—17日举行,现就做好网上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网上报名时间

  新生注册和课程报考同步进行,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日9:00—9月5日17:00。每天22:00至次日8:00为系统维护和银行系统交互对账时间,考生切勿在此时间段内报名及缴费。具体报名流程详见附件1。

  二、网上新生注册

  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等限制,均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注册报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一)信息填报

  新生自行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seea.cn)、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sdata.jseea.cn)、江苏招考APP(文末可扫码下载)“自考频道”进行新生注册。

  考生须如实填写各项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将作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和毕业申请的依据;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是各级自考办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因填写错误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考生完成信息填报后生成准考证号,该准考证号将用于课程报考、准考证打印、免考、转考及毕业申请等相关业务办理。

  (二)身份验证

  新生须上传本人身份证正面照、证件照电子照片及手持本人身份证照(以下称“三照”),进行身份验证。身份验证通过者,方可报考相关课程和缴费;未通过者,需重新上传符合要求的“三照”进行身份验证。

  特别提醒:每名考生每天只能进行三次身份验证,三次验证均未能通过者,可第二天继续进行网上身份验证及报考,如遇特殊情况可咨询当地自考办。

  身份验证上传的证件照作为考生存档照片,将用于准考证打印和其他业务办理,须符合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证件照电子照片要求(附件2),照片不达要求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网上课程报考

  每名考生每半天只能报考一门课程,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合理报考。缴费前,须认真核对准考证号和报考课程等是否正确。报考课程一经确认且网上缴费成功后,所缴费用不予退还。缴费成功后,须再次登录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检查报考状态是否为“报考成功”。

  四、关于调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名称和代码的说明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调整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分专业名称和代码的通知》(苏教考自〔2019〕12号)要求,我省从2021年10月考试开始,我省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全部启用新专业名称和代码,所有考生均按新专业名称报考及申请毕业,新旧专业名称和代码对照情况详见《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对照表》。

  因艺术设计(本科)专业调整为环境设计(本科)和视觉传达设计(本科)两个专业。艺术设计(本科)专业的老考生报考时须根据环境设计(本科)和视觉传达设计(本科)两个专业的考试计划要求,选择其中一个专业进行重新注册报考。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3。9月1日前,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和“江苏招考”APP中所有考生的专业信息将统一更新为新专业名称和代码。自2021年10月起,艺术设计(本科)专业不再接收老考生报名报考,原艺术设计(本科)专业的老考生准考证下课程成绩仍然有效。自2021年下半年起,所有考生均须按新注册的环境设计(本科)或视觉传达设计(本科)专业准考证提交多证,申请办理毕业。

  五、准考证打印

  开考前一周,考生须登录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并妥善保存。如遇问题,可向当地自考办咨询。

  六、疫情防控须知

  (一)申领“苏康码”。考生须考前申领“苏康码”,并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考试前14天起,每日自行测量体温和监测健康状况,尽量避免去中、高风险地区和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避免有违健康、防疫的活动。

  (二)健康状况申报。考生须如实填写《江苏省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附件4),每场考试提供一张,并在每场考试进入考点时出示,进入考场后交给监考员。

  (三)考生须凭网上自行打印的当次考试的准考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苏康码”绿码和《健康报告表》参加考试。证件不符或不全、“苏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四)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国家、江苏省和各地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并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考试安排的最新通知要求。请考生及时关注省教育考试院和当地关于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并提前做好相应准备。

  七、其他

  考生在报名报考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与当地考办联系或咨询(详见附件5)。其他相关事宜,可关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江苏招考APP、江苏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等,及时查阅有关文件和公告。

  附件:

  附件1: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流程图.docx

  附件2: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证件照电子照片要求.docx

  附件3:关于调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名称和代码的说明.docx

  附件4:江苏省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docx

  附件5:江苏省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期间相关业务联系方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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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4 01:55:13